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繁荣群众艺术创作,巩固全民艺术普及和公共文化服务成果,助力丹阳高质量发展。决定举办“印象曲阿”—丹阳市第四届群众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。
组织机构:
主办单位:中共丹阳市委宣传部
丹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
承办单位:丹阳市文化馆
参赛对象
1、全市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。2、本次美术书法作品展分:少年组8-18周岁(出生年份为2014年至2004年)、青年组19-45周岁(出生年份为1977年至2003年)、中老年组46周岁及以上(出生年份1976年以前)。
参赛要求
1.作品内容
作品需围绕“喜迎二十大·奋进新丹阳”主题,突出丹阳地域人文风貌特色,反映各镇(区、街道)村新变化大发展,讲好基层各行各业奋斗者的追梦故事。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导向正确,积极向上,传播正能量。
2.作品种类、规格
美术类:限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水彩(粉)画、素描画、钢笔画、儿童画。规格在4尺整张(138cm﹡69cm)以内。国画、油画、版画不小于四尺斗方(68cm*68cm)。水彩(粉)画、钢笔画、儿童画不小于四开素描纸(54cm*39cm)。
书法类:毛笔书法(含篆刻),书体限为篆、隶、楷、行、草五体。诗词、楹联、文、赋等表现手法均可。一律竖式书写,字数不限,尺寸为6尺整张(180 cm*97 cm)以内。篆刻不少于8方。
摄影类:作品主题突出;相机手机照片均可;黑白、彩色均可,单幅、组照不限,组照为4-8张;投稿件数限8幅(组照视为1幅)。仅可作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及裁剪的适度调整,不接受后期合成的作品。作品需为JPG格式,单张大于3MB。
3.其他要求
美术书法作品无须装裱,须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名称、作品种类、真实姓名、报送单位、联系电话(手机号)。篆书、行书、草书作品(含篆刻)一律附释文。摄影作品必须取材于丹阳市境内。
参赛作品需为本人原创作品,具有独立的著作权,严禁使用高仿或抄袭作品参展。一旦发现,将取消参评和获奖、入展资格,并通报批评。因肖像权、著作权等问题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,作者自负。主办单位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的权利。
奖项设置&作品遴选
美术、书法、摄影类共遴选出120幅作品,根据不同艺术类别分设颁发获奖证书和稿酬。
在本次展览组委会的领导下,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负责作品的评选工作。
主要评判标准是从参赛作品的思想性、艺术性、观赏性等三个方面综合考量,以确保公平公正和展览的品位。
参赛(展)程序
1.参赛作品报送,征稿自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,逾期不再接受作品报送。
(1)美术书法类作品。由各镇(区、街道)所在地文体中心统一报送,不接受个人报送。各镇(区、街道)作品由所在地文体中心统一负责收集,并报送至丹阳市文化馆(文化城北4楼)静态辅导部。
联系方式:潘老师 86208629。
(2)摄影类作品。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邮箱346019166@qq.com,同时附作品名称与参赛者信息(参赛者姓名、联系电话、所在单位、作品简介等)标注清楚。
2.参赛作品退还。活动结束后,参赛作品(美术书法)统一退还给各镇(区、街道)所在地文体中心,不退还给个人。
3.2022年10月入选作品将在丹阳市文化馆“文苑”展厅举办展览。